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 |
事项名称 | 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
办事程序 | 受理-材料审核-现场审核评议-审批决定 |
申请条件 | 1.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举办者; 2.有合法的名称、规范的章程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 4.有符合规定任职条件的法定代表人、校长(行政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 5.有与培训类别、层次及规模相适应的教师队伍; 6.有与所开办培训项目相匹配的办学资金; 7.有与所开办培训项目及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及设施设备; 8.有与所开办培训项目相对应的课程(培训)计划及教材; 9.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申报材料 | 1.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表; 2.培训教材与课程情况表; 3.办学场所情况表; 4.举办者情况表; 5.组织机构情况表; 6.行政领导情况表; 7.资金资产情况表; 8.教职工情况表。 |
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4、《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 6、《临沂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7、《临沂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
承诺时限 | 办理时限:3个月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冬令时 上午8:30-12:00下午14:00 - 17:30;夏令时 上午8: 30-12: 00下午14:30 - 18:00 |
地点 | 蒙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社会事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