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
事项名称 |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办事程序 | 申请-受理-勘查-审核许可 |
办理条件 |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申报材料 |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 2.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纸质,加盖公章,核验原件)。 3.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纸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纸质,核验原件)。 4.车辆证件: 已购置车辆的,应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合格证明以及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参数及配置核查表,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还应提供车辆生产企业随车附带的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证明(复印件1份纸质,核验原件); 拟投入车辆的,应提供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和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发布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公示表,承诺内容包括投入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等级、投入时间等(原件1份,纸质)。 5.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复印件1份纸质,核验原件)。 6.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或者个体运输业户安全运营承诺书(原件1份,纸质)。 7.运输企业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原件1份,纸质)。 8.办公场所及停车场地情况说明: (1)办公场所说明:办公场所地址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相符,办公场所照片能反映门牌标识、科室设置、办公设备、证照明示情况、规章制度上墙情况(原件1份,纸质); (2)停车场地情况说明:自有停车场地的提供场地产权证明,租赁停车场地的,提供租赁合同和租赁方场地产权证明及场地规划说明,停车场地平面布置图,停车场地局部及整体照片,照片应能反映整体布置情况,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车位规划情况等(原件1份,纸质)。 |
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3.《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察、专家论证时间)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地点电话 | 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准入科 电话:0539-42727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