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发挥科技孵化载体对当前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支持作用,推动双创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度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程序
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须满足管理办法第七条相关条件;备案省级众创空间须满足管理办法第六条相关条件。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机构通过省科技云平台管理系统填报信息,向所在县市区科技局提出认定或备案申请。
二、支持重点
1.支持行业骨干企业、社会力量等有效发挥市场机制,积极整合社会科技资源,为初创企业与科研团队搭建孵化载体。
2.支持建设专业化孵化载体,围绕产业链细分领域,配置集成相关创新要素,为初创企业和科研团队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3.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免在孵企业办公、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租金,帮助企业降低创新创业成本等表现突出的孵化载体优先支持。
三、时间安排
1.孵化器(众创空间)向所在县市区科技局提交申请书(详见附件1、2)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县市区科技局汇总后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受理书面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4月27日。
2.在省科技云平台管理系统网上填报,起始时间:2020年4月27日9:00。
请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书面申报书(附件1、2)及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和县市区科技局推荐函,请于2020年4月27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行政中心综合楼B423室
联系方式:0534-2686108
附件:
1.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docx
2.山东省众创空间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