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从事电子出版物零售业务的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 | |
事项名称 | 设立从事电子出版物零售业务的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 |
办事程序 | 受理-现场勘验-核准 |
申请条件 | 1.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及其它要求; 2.有确定的经营单位名称、章程; 3.有确定的经营范围; 4.有必需的设备和资金; 5.有与其经营项目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6.有熟悉电子出版物业务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
申请材料 | 1.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事项、经营信息等(原件1份,纸质); 2.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纸质); 3.企业或经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1份复印件1份,纸质); 4.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1份,纸质); 5.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房产证明(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各1份,纸质)。 |
法律依据 | 1.《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 2.《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六条; 3.《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条。 |
承诺时限 | 1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勘验时间)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地 点 | 蒙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社会事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