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
事项名称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办事程序 | 申请-受理-踏勘-审批 |
条件 | 1.符合当地燃气发展规划; 2.明确安全施工要求; 3.有安全防护措施; 4.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申报材料 | 1.燃气设施改动、拆除、迁移审批申请表(原件1份) |
法律依据 |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2.《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的通知》第28项。 |
承诺时限 |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地点电话 | 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工程许可科 电话:0539-48031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