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
事项名称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办事程序 | 受理—现场勘验—核准 |
申请条件 | 1.在蒙阴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林木种子经营和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2.具有晒场、种子库及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 |
申请材料 | 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1份,纸质); 2.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3.单位还应当提供章程(1份,纸质); 4.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藏等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以及照片(1份,纸质); 5.林木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1份,纸质)。 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属于下列情形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从事具有植物新品种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应当提供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品种权转让公告、强制许可决定(1份,纸质); 2.生产经营引进外来林木品种种子的,应当提交引种成功、审批程序的证明材料(1份,纸质); 3.从事转基因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应当提供转基因林木安全证书(1份,纸质)。 以上材料涉及证件的,审核原件无误后退回,收取复印件。 |
法律依据 | 1.《种子法》第三十一条; 2.《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一、二、五、七项、第九条、第十条; 3.《山东省林业种子苗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
承诺时限 |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勘验现场时间)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
地点电话 | 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涉农事务科 电话:0539-4803195 监督电话:0539-48031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