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 | |
事项名称 | 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 |
办事程序 | 申请-受理-踏勘-审批 |
申请条件 | 1.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 2.经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同意并签定协议; 3.有设施改装、拆除、迁移实施方案及相应的补救和安全措施; 4.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申报材料 | 1.《改装、拆除、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申请表》(纸质,4份); 2.设施改装、拆除、迁移实施方案及相应的补救和安全措施(纸质,1份); 3.工程总平面图及单体设计图纸(纸质,1份); 4.申请单位与城市供水企业签订的相关协议(纸质,1份); 5.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1份)。 以上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提供原件核查;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法律依据 | 《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条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时间)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地点电话 | 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工程许可科,电话:0539-48031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