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广东省教育厅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202842022-01-12 15:44  95商服网
1、办公室(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指导高校档案、保密工作;指导高校拟订语言文字规划和实施办法;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指导学校和社会文字规范工作;承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37629052

2、学生就业处
参与拟订和组织实施有关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计划,指导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职业生涯规划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指导市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急需毕业生的专项就业计划。
普通高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暂缓就业手续电话:37626987
高校就业毕业生档案的托管和转递电话:37627806
国内、外学历认证的申请、咨询业务电话:37626800
中心办公室:37629733
地址:东风东路723号16楼

3、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教材管理办公室)
承担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管理工作,统筹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含西藏班、新疆班的管理);指导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学制、课程建设和教学计划等工作;统筹协调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指导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统筹教育信息化工作;统筹教材、教辅管理工作,组织审定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教学用书及资料。
传真电话:020-37627986

4、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处
承担职业教育的管理、协调工作;指导职业教育的学制改革、专业、课程、教材建设、学籍和学历证书管理工作;指导职业教育学校教学评估工作;指导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实验和实习、教育技术、图书情报和文献保障等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指导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指导社会文化教育工作;指导终身教育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37627176

5、高等教育处
统筹管理全省高等教育,承担本科高校教学的管理工作;指导本科高校专业、课程建设和改革;指导本科高校评估工作;承担本科高校学生学籍的宏观管理和学历证书管理工作;拟订指导性的教学文件;指导本科高校教学实验和实习、教育技术、教材建设、图书情报和文献保障等工作。
联系电话:020-37626821
6、基建财务处(学生助学工作管理办公室)
指导和监督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省级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承担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统计工作;承担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教育项目的立项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机关、直属单位进行审计监督;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对厅属高校、厅直属事业单位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教育系统有关单位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监督;拟订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培训教育系统专兼职审计人员。负责全省学生资助工作,承担学校奖学、助学管理工作,协调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管理省财政拨付的助学贷款贴息经费和风险补偿专项经费。
联系电话:37627800
7、科研处〔与研究生教育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合署〕
规划、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组织实施科研项目及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指导产学研结合与相关科技产业工作;开展科技信息交流及科研统计工作;指导高校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承担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统筹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规划;承担“211工程”“985工程”及高校重点学科的实施和协调工作;承担省学位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37627742

8、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指导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承担全省性大中小学及学生的体育竞赛、艺术比赛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大中小学校开展体育、艺术教育交流活动和学生军训等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教研;指导大、中、小学体协工作,参与开展相关专业师资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20-37628026

9、教育督导室(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拟订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指标体系;检查全省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督导检查各地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检查全省“两基”巩固提高以及教育现代化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督导检查全省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教育工作;承担教育执法相关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传真): 020-37626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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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一级主任科员:张志立
治理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020-37629410
10、学校后勤管理处
负责学校后勤和校办产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
联系电话:37627979
11、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有关工作;承担来粤留学的协调、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37628294

12、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
指导高校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指导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和辅导员队伍建设;指导学校的宣传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工作。
联系电话:37627818

13、发展规划处
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承担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以及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组织审核高等学校和有关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调整;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组织实施高等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承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的校外机构的备案工作;承担全省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及发布工作。
联系电话:37627750

14、政策法规处
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管理、综合协调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37626920

15、安全保卫处
指导学校安全保卫、政治保卫、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与稳定事件处置及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反邪教防范控制、宣传教育和教育转化等工作。
联系电话:020-37626500

16、干部处
指导高校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拟订高校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校党委、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指导高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承担对高校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并提出调整、任免建议;指导高校校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高校干部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37627746

17、师资管理处
统筹、规划、指导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承担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养的统筹协调工作,参与指导师范教育工作;指导师德建设工作;指导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组织并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并指导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联系电话:37627294

18、组织处
指导学校党建工作;拟订高校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高校党员教育管理与发展工作;指导民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承担高校党内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指导高校统战工作。
联系电话:37627553

19、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组织并指导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协调教育人才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37627229

20、离退休人员服务处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37628887

21、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 邮政编码:510035
传真、联系电话:020-83525481、83345519
2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副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0-62833628

23、省教育装备中心(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参与拟订教育装备工作规划;协调有关教育装备配备和建设工作;协助开展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监管相关工作。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
联系电话:020-87616651  87616355

24、广东教育杂志社(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正处级;正在推进转企改制,完成后作为省属文化企业,由省财政厅委托省文资办监督管理,不再作为委厅直属事业单位)
编辑、出版《广东教育年鉴》、《广东教育》、《师道》、《广东第二课堂》、《高教探索》等教育期刊。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55号
联系电话:020-83566030

25、广东省教育厅事务中心(省电化教育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
负责省教育厅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和转办等工作;协助承担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等援派工作;协助承担政务公开工作;协助开展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承担组织开展全省教育技术发展相关研究和培训,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协助承担教育行业数据管理工作,协助承担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有关信息化与教育教学融合项目实施。
地址: 广州市江南大道中233号、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联系电话: 020-84427772、020-37629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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