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科(处)室职能 | 联系方式 | 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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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人大)综合办公室 | 丁佳英 |
综合协调街道机关日常工作。督查各项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承担综合考评工作。承办机关文电、重要会务、政务信息、政策研究、机要、保密、档案、数据管理、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等日常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联络工作。 |
82175214 | 河庄街道永丰路618号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漏晓萍 |
负责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工作。负责街道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统筹、协调街道人才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宣传引导管理工作,承担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统战联络、侨办、台湾事务、民族宗教、老干部管理工作。统一领导机关党委和群团组织。 |
82174712 | 河庄街道永丰路618号 |
综合信息指挥室 | 郑建华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信息指挥室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相关规范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市容景观等专项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 (三)负责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基层社会治理涉及城市管理方面能力建设。指导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管理。 (四)负责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市容景观、河道养护等行业管理、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行业管理制度和规范以及有关养护作业等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成移交后的日常管养工作。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相关建设项目的规划定点、方案设计、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和政府投资公共停车场库管理工作。负责公共自行车停放点规划布点工作。负责轨道交通运营期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分类利用、分类处置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工程渣土及建筑装修垃圾、园林废弃物处置工作。组织推进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建设。 (七)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应急管理体系。 (十)负责编制城市管理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管理科技创新工作。负责智慧城管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城管工作。 (十一)按权限参与编制园林绿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绿线规划。负责绿化养护的招投标管理、绿化养护和绿化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督管理。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管理。指导、监督、协调绿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义务植树工作。 (十二)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
82174316 | 河庄街道永丰路618号 |
公共服务办公室 | 沈鸿燕 |
(一)负责街道人力社保、医疗保障、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慈善、地名管理等工作职责。 (二)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街道人力社保、医疗保障、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民政、残疾人、地名管理等社会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相应政策。 (三)负责街道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负责人才服务、就业管理、劳动关系、劳动监察、社会保险、医疗保障、人事劳动争议仲裁等社会保障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四)负责街道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执行实施,负责新区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帮扶、慈善事业、残疾人事业、退役军人服务、养老服务、地名管理、社团管理、婚姻登记等工作。 (五)负责街道文化、广播、旅游、体育公共事业发展和配套项目、设施、体系建设。指导管理街道文化艺术事业,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负责街道公共体育推广普及管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稽查、指导工作。 (六)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
82174322 | 河庄街道永丰路618号 |
平安建设办公室 | 高国平 |
指导、协调、支持、监督辖区政法单位行使相关职权。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牵头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负责处理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的受理和接待工作。负责法制、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联系指导人民武装工作。 |
82174313 | 河庄街道永丰路618号 |
区域发展办公室 | 赵云青 |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发展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发改、军民融合、经信、科技、统计等管理职能。 (二)实施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三)实施街道区域协调发展、绿色发展、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发展、国外智力引进等政策,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经济体制改革。 (四)负责街道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预期管理,研究分析国民经济运行、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可持续发展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五)负责街道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 (六)负责贯彻落实和指导实施街道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价格改革、政策协调和价格认定工作。协助做好价格监测预警、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七)负责街道能源综合管理和军民融合管理工作,负责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国防科技工业、循环经济的综合管理工作,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牵头协调军地需求对接。 (八)负责贯彻落实和指导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组织拟订并实施工业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三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小微企业园等平台建设。 (九)负责贯彻落实和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组织拟订并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指导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 (十)负责组织实施和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牵头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实施。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指导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融资和信用担保等服务。开展中小企业梯队培育。 (十一)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街道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拟订和实施服务业重点发展产业目录,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分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指导推进现代服务业经济工作。大力扶持、培育现代服务业重点企业。协调解决现代服务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困难。 (十二)负责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制定和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重大科技项目、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负责推进科技管理平台建设,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培育工作,推进企业科技研发机构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协调解决科技型企业、科技人才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困难。 (十三)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街道“双创”工作。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协调推进引进大院名校攻坚科技创新载体。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建立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街道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 (十五)负责牵头组织和指导实施街道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组织实施街道第一、二、三产业以及能源、环境、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消费等统计调查制度,开展统计调查和分析。 (十六)负责街道地区生产总值和重点产业核算,负责国民经济统计分析、预测。负责开展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社情民意调查工作。负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街道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十七)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
82179793 | 河庄街道永丰路618号 |
城市建设办公室 | 葛登科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拟订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交通运输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交通运输方面的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街道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街道建设规划,协调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乡建设和维护资金年度计划并执行;指导和管理城乡公共交通、园文绿化、市政设施、地下空间建设工作;会同财政等部门对管委会出资项目投资和工程价款结算进行监督;牵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三)指导和推进村镇建设。指导、监督农村住宅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参与指导村镇规划编制以及村镇基础设施和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负责计划制定、竣工验收、资金拨付审核工作。 (四)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各类保障性住房需求确定、房源调配和使用的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准入资格审核认定、配租配售和后续管理、补贴资金管理及退出管理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管理的信访、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住房基金、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的出租管理。 (五)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负责建筑业从业单位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查处建筑业管理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指导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建设和防灾抗灾工作;管理各类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制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相关中介组织管理实施细则,并监督指导;规范建设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建设工程招投标。 (六)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负责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负责工程保修期内质量投诉处理工作;负责按职责权限查处安全生产、质量安全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 (七)负责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攻关,引进推广建设科技成果;负责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组织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攻关,引进推广建设科技成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混凝土、预拌水泥的发展、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负责房地产从业单位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管理。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和市场预警预报;组织实施房地产调控;按职责权限负责房地产交易相关主体及行为管理,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和现售备案、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备案、交易资金监管,以及房地产开发、经纪等的行业管理。负责白蚁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物业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宅物业保修金、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 (十)负责街道国有土地上各类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及危旧房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牵头组织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管线及其他地下工程、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十三)负责建设科技发展计划和行业人才培养规划制定;指导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建设行业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园林及城镇绿化建设计划、文物发展规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负责园林及城镇绿化建设工作及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管理文物调查、保护、抢救、发掘等业务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保护、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绿化及文物行政执法监督,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查处相关违法重大案件。 (十五)负责对街道范围内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处理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争议和矛盾,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依法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工作。 (十七)负责街道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方案编制;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负责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的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城市公共客运设施的建设并负责公共客运设施监管;指导交通建设投融资平台和投资机制的建设。 (十八)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十九)指导监督住房与城乡建设、交通行业协会的工作。 (二十)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
82177378 | 河庄街道永丰路618号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金建国 |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三农”和林业水利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并监督实施。起草有关“三农”和林业水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涉农的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参与推动发展新区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等农村社会事业工作。 (三)拟订并实施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组织实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国际国内展示展销活动。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工作,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管理街道粮食储备,贯彻落实粮食购销政策,指导新区粮食购销等工作,组织落实“订单粮食”任务,推进粮食产销合作。保障特殊群体的政策性粮食供应。组织落实街道级储备任务,负责街道级储备粮食的库存安全。监督管理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 (七)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八)负责农业资源管理和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畜牧)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病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林地、湿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森林资源的培育。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业产业化、林业综合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林业种苗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街道林地、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林地、湿地资源保护发展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林地、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负责林地管理工作,组织公益林、天然林、商品林划定、建设、保护和利用。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等工作,监督管理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和自然遗产等的管理。 (十四)负责指导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等改革工作,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纠纷调解。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五)指导街道水资源保护、水文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新区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工作。负责街道重要河湖、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节水型社会工作。指导水文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组织指导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组织指导开展水旱灾害防御相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街道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协调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工作。 (十七)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业务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指导水利工程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及开发利用工作。负责街道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河道管理。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十八)推动农业、林业、水利科技体制改革和农(林)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林)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林)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林业、水利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农(林)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十九)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和对外合作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对外交流和合作工作。 (二十)拟订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督促对口支援和扶贫开发工作。完成上级对口支援和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点帮扶工作。 (二十一)承担“飞地”区块协调对接工作。 (二十二)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
82175133 | 河庄街道永丰路6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