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挂财政所牌子。负责人:王文斌。主要承担镇党委政府运行的综合协调、管理服务和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保密、保卫、财务、后勤服务、政务信息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督查和综合考核等工作;负责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工作。
贯彻落实财政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统筹各项政府性收支管理,加强财源建设,协助税收征管工作;管理政府性债权债务,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负责辖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做好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对基层组织财政扶持资金的监管,指导村(社区)财务工作;负责向上级财政部门真实反映资金运转与收支状况。(电话:0572-5041147)
(2)党建工作办公室,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负责人:杭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发展工作,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在加强新时代美丽党建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负责基层党建、新时代文明实践和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负责组织、机构编制、人事、纪检、宣传、人才、统战工作;指导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老干部、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宣传文化,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电话:0572-5112911)
(3)社会治理办公室,挂综合信息指挥室牌子。负责人:孙丽霞。承担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以及群众来信来访、矛盾纠纷调处、全科网格建设管理等职责,负责综治工作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主要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以及组织协调、流转督办、信息汇总、绩效评估、综合研判、视频巡查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平安信息系统、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以及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的综合建设。负责森林消防、防汛抗旱、气象、地质灾害、安全生产等领域的应急管理及协调等职责。(电话:0572-5044575)
(4)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吴永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二、三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培育重点优势企业,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维护企业正当权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负责节能减排工作;抓好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负责招商引资,综合管理外资外经外贸工作和区域经贸合作;负责公积金扩面,参与科技人才工作,指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综合管理第三产业,负责商贸服务业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助管理辖区内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区域内二、三产业等各项统计工作;联系、指导辖区工商联、行业协会工作。(电话:0572-5041620)
(5)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人:程礼庭。研究提出辖区农业农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和提升“三农”服务能力;加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完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进“农合联”会员、组织和制度规范化建设;负责农业、林业产业化规划、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壮大集体经济,推进经济薄弱村转化;抓好村级土地承包政策的落实和监督实施;负责农业项目管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以及动植物防疫检疫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农村饮用水建设管理和水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和生态建设;负责管理农业农村各项统计工作;负责农民的教育、培训等工作。(电话:0572-5041220)
(6)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陶佳南。负责编制辖区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承担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养老医疗、广播电视、救灾救助、残疾人服务、殡葬管理、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社会民生事务管理服务工作;参与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牵头组织开展辖区便民服务工作。(电话:0572-5041156)
(7)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人:王康。宣传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编制(修编)辖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法做好各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建设用地报批,做好辖区内土地储备、开发整理、拍卖招标、征迁政策处理等工作;指导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负责供水、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污水管网、农村道路等公用事业建设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案件,调处矛盾纠纷。指导、协调、监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巡查,组织自然资源开发评估,监测生态环境状况。牵头组织实施辖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电话:0572-5044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