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工作。(负责人:陈渤超,联系方式:5223665)
(二)组宣人事科。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牵头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系统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工作。(负责人:杨春笑,联系方式:5223817)
(三)政策法规科。负责、监督、指导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协助办理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工作,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工作。(负责人:徐慧慧,联系方式:5223817)
(四)减灾救灾科。组织协调水旱、台风、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有关河塘湖泊和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台风、抗御旱灾调度、应急水量调度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协调灾害救助、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等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指导协调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人:孙霞光,联系方式:5223631)
(五)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刘锋平,联系方式:5223219)
(六)应急救援与预案管理科。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统筹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现场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人:刘锋平,联系方式:5223219)
(七)火灾防治管理科。负责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及相关执法工作。依法承担火灾调查处理有关工作。(负责人:徐军民,联系方式:5223907)
(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关停或搬迁过程中的危险化学品及储存设施和生产装置处置情况。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培训等工作。(负责人:张珉,联系方式:5223828)
(九)安全生产基础科。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监督指导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培训等工作。(负责人:徐峰,联系方式:5223215)
(十)综合协调科。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级各部门履行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组织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以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人:章莹,联系方式:5223203)
单位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482号
联系电话:0572-5223665
办公时间: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