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流程
黑龙江省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破产程序终结以及分支机构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20天。
网址:http://gsxt.hlj.gov.cn/index.jspx
第一步,登陆网站主页。打开浏览器输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网址,进入网站主页面。
第二步,进入企业信息填报界面。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联络员登陆界面。首次公示信息填报的应先完成联络员注册,请点击“企业联络员注册(红色)”,完整填写企业信息和联络员信息。已经注册联络员信息的,请直接登录。 第三步,填报简易注销公告信息。企业联络员登陆后,点击“注销公告填报”中的“简易注销填报”,填写拟简易注销企业相关信息。
第四步,浏览“阅读须知”,勾选“已阅”后点击“确定”。
第五步,上传承诺书。
注:承诺书是.jpg格式。
第六步,确认上传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第七步,点击图中位置可查看简易注销公告日期。
第八步,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公示”提交。
注:(1)公告开始时间是点击“保存并公示”的系统时间。
(2)公告期20天为20个自然日。无论公告期内是否有异议,20天(自然日)公告期不中断;
(3)公告期结束后,企业才可以向登记机关提交简易注销申请。
(4)企业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30天(自然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九步,查询公示系统公告所在位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首页点击“信息公告”,选择“简易注销公告”,输入企业名称即可查询拟注销公告企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