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主任马晓光
办公电话:0429-5890022。
负责机关文电、档案、保密、保卫、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政务督办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深化改革工作。拟定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政策研究、重大课题选题规划、调研并形成成果。承担文字综合工作,负责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拟定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发布制度,负责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
2、财务审计科,
科长
办公电话:0429-5890031。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3、人事监察科,
科长刘小飞
办公电话:0429-5890026。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指导精神文明、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全局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对市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基层分局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案件;办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局党委、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事项。
4、政策法规科,
科长张立东
办公电话:0429-5890027.
参与起草市政府有关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听证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拟定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服务)、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指导各基层分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5、党组办公室,
主任(副)李明
办公电话:0429-5890028.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指导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基层支部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等工作。按照市委党群部门的相关要求,规范发展党员、指导各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党日等相关工作。
6、行政审批科,
科长李洋,
办公电话0429-5890040,
工作分工:拟定市场主体许可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审核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7.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
科长任露露,
办公电话:0429-5890037,
工作分工:分析掌握食品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定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酒类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生产领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担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承担食品生产领域应急处置的组织工作。
8.食品餐饮监督管理科,
科长 周军(兼),
办公电话:0429-5890043,
工作分工:拟定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办法, 负责餐饮消费环节信息收集、统计、分析、上报工作;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抽检及指导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查处;负责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指导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督导食品安全执法监察队和基层分局餐饮服务监管工作。
9.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科,
科长安义普,
办公电话:0429-5890036,
工作分工: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定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食盐、酒类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定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执行上级抽检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10.广告监督管理科,
科长万继业(兼),
办公电话:0429-5890045,
工作分工:拟定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检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1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科长郭慧文,
办公电话:0429-5890046,
工作分工:拟定特种设备安全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负责接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等的开工告知。
12.标准化计量科,
科长王晓梅,
办公电话:0429-5890048,
工作分工:组织贯彻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全市地方标准申报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负责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商品条码的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活动和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认证、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违法违规行业。推动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工作。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组织指导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13.食品安全协调科,
科长朱珊,
办公电话:0429-5890025,
工作分工:拟定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对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的评议考核工作。分析预测并编制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报告。牵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置建议。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4.网络交易与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监督管理科,
科长朱永贵,
办公电话:0429-5890041,
工作分工: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开展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和网络市场监测工作。负责办理电子链接标识工作。依法开展经济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落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编制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组织指导各审批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管理。承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络工作。
落实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秩序的措施、办法,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开展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及信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业市场治理整顿工作,依法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市场联合整顿工作。
15.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科长王海燕,
办公电话:0429-5890044,
工作分工:拟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办法,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组织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组织指导消费维权网络体系、消费环境建设、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等工作。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抽检。组织指导查处流通领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16.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科,
科长贾幼哲(兼),
办公电话:0429-5890042,
工作分工:拟定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措施、办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配合开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相关调查工作。指导我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17.企业信用监督管理科,
科长:赵铁柱(兼),
办公电话,0429-5890033,
工作分工:拟定有关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措施、办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查处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拟定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事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监管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指导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18.质量监督管理科,
科长沈朝新,
办公电话:0429-5890049,
工作分工:拟定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质量提升活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负责开展服务质量监督检测。负责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依职权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项。依职权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担宣传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事项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19.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科长王丽,
办公电话:0429-5890034,
工作分工:组织监督并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负责药品零售企业(不含连锁总部)监管工作。负责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使用和储存环节监管工作。依权限承担流通环节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对药品流通环节违法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工作。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组织不合格药品核查、处置、召回。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安全应急管理。
指导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按权限负责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处工作,履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监督管理责任,纠正不当行为。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医疗器械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组织不合格医疗器械核查、处置、召回。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医疗器械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和技术指导原则。承担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及违法行为查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组织不合格化妆品核查、处置、召回。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
20.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
科长万继业,
办公电话:0429-5890047,
工作分工:拟定促进知识产权和地理标志产品的创造、运用、服务及保护的政策措施,指导重点行业、产业专利布局和专利导航,推进创新成果及时转化,强化涉农知识产权运用。组织指导专利产业联盟发展,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产业、优势企业。落实知识产权交易政策,指导知识产权交易和运营市场的规范与管理工作。
拟定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检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负责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发展监测、信息发布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和地理标志产品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产品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建设及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产品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强化涉农知识产权、植物新品等综合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调跨部门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协作机制建设和全市知识产权保护涉外事务。承担指导知识产权、地理标志产品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查处理工作。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