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党建办公室0429-5817005/5817013)
负责党群工作;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信访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政务宣传、舆情应对、新闻发布、信息管理;负责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2、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0429-5817008)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承担民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网上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慈善组织认定,负责相关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社会救助科(0429-5817030)
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承担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指标任务,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家庭救助、临时(应急)救助、取暖救助、就学救助等工作;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发放;参与拟定住房、教育、取暖、司法救助相关办法;指导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
4、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0429-5817012)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5、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科(0429-5817009)
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老年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养老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农村敬老院)、常年病人托管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对象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养老系统管理、更新工作;负责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的相关工作;依法承担全市养老机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养老机构相关档案留存、管理工作;负责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每半年进行年检工作;档案管理,精简系统更新工作;老龄办相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工作。
6、慈善社工儿童福利科(0429-5817028)
负责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落实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捐赠工作;负责拟订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社会工作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开展,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志愿者服务网站更新工作;拟订全市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儿童福利事业)、儿童中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工作;负责全市孤儿审批、系统更新、巡查、档案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孤儿就学、医疗保障政策落实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孤儿生活保障和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工作(2019年提标工作);负责福利机构内孤儿、弃婴涉外送养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省孤儿学校招生通知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机构建设、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办理收养登记、解除收养、档案管理具体工作。
7、社会事务科(0429-5817011)
负责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工作;负责推进全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具体工作;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殡葬、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殡葬、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