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单位 | 联系电话 |
1 | 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27-12320 |
2 | 黄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714-12320 |
3 | 十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719-12320 |
4 | 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717-6922699 |
5 | 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710-3604427 |
6 | 鄂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711-3386101 |
7 | 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716-8100252 |
8 | 荆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724-12320 |
9 | 孝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712-2323224 |
10 | 黄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713-12320 |
11 | 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715-8269986 |
12 | 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722-3319003 |
13 | 恩施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718-8242491 |
14 | 仙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728-3324101 |
15 | 潜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728-3500588 |
16 | 天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728-5343103 |
17 | 神农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719-3338014 |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病毒载量高、传播能力强、传播速度快,加之人员外出流动增多,疫情传播的风险非常大,现就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紧急提示如下:
1.减少人员流动,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出县,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区所在地。
2.严控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举办规模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报县级以上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
3.出入各类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文化休闲娱乐场所要实行限流、验码、测温,室内要常通风。旅游景点要实行限流、预约、错峰、验码,不邀请、不组织中高风险区所在地人员来鄂旅游。商场、集贸市场等要定时消毒、通风。
4.加强社区管控,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鄂人员要及时排查,申报登记。做好社区清洁消毒。
5.对境外来鄂返鄂人员、中高风险区来鄂返鄂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落实严格闭环管控措施。
6.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出口等,一律实行验码、测温,设立24小时核酸证明查验点;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地来鄂返鄂人员查验核酸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应在现场进行核酸采样,并实施闭环健康管理。
7.加强医院规范管理,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各项措施。
8.养老院、监所等特殊场所按有关规定实行封闭式管理。
9.疫苗接种全面提速,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敬请全省居民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掌握卫生知识,做好个人防护。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相关部门要维护好市场秩序,保障物资供应,确保市民日常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