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群工作办公室 :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和社区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相关工作。负责总工会、团工委、妇联等群团工作。统筹推进协商民主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和编制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对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
负责人:张婷
电话:84856657
传真:64982593
(二)综合办公室:
承担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印章管理、信息、对外联络、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绩效管理、重要文稿起草和调研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等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本区域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
负责人:朱京平
电话:64975980
传真:64982593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
负责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综合管理、防范邪教和反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和“扫黄打非”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社区戒毒及人民调解等工作。负责辖区民兵、征兵工作。统筹辖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人民防空、防震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负责人:刘浩斌
电话:84856630
传真:64982593
(四)城市管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管理,协助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街巷长、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辖区防汛抗洪工作。协助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节约用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施工监督管理、供热采暖管理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管理,指导、监督辖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相关工作。
负责人:杨常有
电话:84856685
传真:64982593
(五)社区建设办公室:
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推进居民自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社区发展。培育、指导、监督社区社会组织。负责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等工作。组织收集社区群众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社区学前教育、家庭教育,配合做好义务教育实施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全民健身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协调指导社区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
负责人:陈春旗
电话:84856675
传真:64982593
(六)民生保障办公室:
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并承担相关工作。负责拥军优属、老年人权益保障、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承担残联具体工作。负责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综合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动物防疫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威威
电话:84856623
传真:64982593
(七)监察组:
负责检查监察对象在遵守、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协助驻在部门抓好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和所属单位的廉政勤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协调驻在部门研究、制订本系统综合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管辖范围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和所属单位国家公务员勤政廉政状况,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宣传教育;负责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和所属单位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完成区监察局和驻在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郭朝锋
电话:84856670
传真:64982593
(八)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
承担社区服务、党群文体活动组织以及活动场所管理工作。
(九)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
承担街道大数据管理、应急管理、网格化管理等与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十)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承担政务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以及其他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综合行政执法队:
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决定,本市城管执法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下13个方面的处罚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全部处罚权,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城市河湖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城市停车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对流动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权;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对违法建设的有关处罚权;旅游管理方面对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行为的处罚权。
负责人:李强
电话:64967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