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武昌区委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开展调研,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拟定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承担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重大问题的制度规范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承担军地衔接、调查研究、督导落实、信息编报等职责。 联系电话:88938229
(二)安置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区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负责区直单位接收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安置工作。负责协调落实上级下达的中央和省属在汉单位接收计划分配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负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伤病残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全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移交安置工作。拟订全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落实全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工作。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联系电话:88933563
(三)优抚科。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工作。承担全区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落实上级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政策措施。承担全区烈士评定工作,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联系电话:88933567
(四)双拥办。负责办理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组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承办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各类会议和组织的活动;负责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承办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事宜;组织实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负责双拥模范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推荐(申报)的相关事项;提出研究制定双拥工作配套政策、法规的建议,研究协调军政军民关系中一些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情况,推广典型经验,组织协调全区性的双拥宣传;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双拥业务工作,协调驻地部队做好拥政爱民工作;负责起草、呈报、收发、管理文电工作,编印双拥工作简报和资料;接待军人和群众有关双拥政策和军政军民关系的来信来访,协调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处理军警民矛盾和纠纷问题;承办省、市、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8893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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