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60022024-08-28 09:53  95商服网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督办、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定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负责党务、工会、武装、离退休老干部、妇联、共青团、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负责人:王永来

联系电话:0467-5222334

(二)法规股。

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审核、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权和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人:刘伟建

联系电话:0467-5224570

(三)登记注册股。

组织并实施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具体措施;组织并实施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指导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受理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的许可工作并制证。

负责人:张扬

联系电话:0467-5296818

(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股。

负责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与传销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宣传及贯彻落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培训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局内各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与传销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对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与传销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预测发展情况,适时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与传销工作的统计与分析工作。负责全局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与传销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汇报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与传销专项整治和清理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所对直销行为的日常监管。

负责人:高峰

联系电话:0467-5238315

(五)网络交易与商品市场管理股。

组织指导并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并实施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贯彻执行价格监督检查方面法规制度。负责对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监督。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有关综合统计工作。

组织指导并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信息。建立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负责人:王芳

联系电话:0467-5222718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组织指导并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引导、督促经营者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组织指导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组织指导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监督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消费者维权及12315、12331、12365、12358举报电话受理工作。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工作。

负责人:高峰

联系电话:0467-5238315

(七)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管股。

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落实质量提升工作,承担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推进省级品牌产品及品牌区域建设工作。承担“质量强市”专项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激励,保障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管理。承担地理标准产品及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建设。

负责人:王刚

联系电话:0467-5293232

(八)计量标准认证监管股。

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及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及授权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

开展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监管商品条码工作。结合标准化监管平台,监督标准数据网络备案及上报情况,监督企业标准执行情况,推进等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及地方特使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

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管理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监督认证产品示范区建设工作,监管强制性认证认可工作。

负责人:王刚

联系电话:0467-5293232

(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负责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宣传。拟定特种设备安全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各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单位实施监督检查。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负责人:朱德军

联系电话:0467-5299607

(十)食品市场准入管理股。

组织实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的许可工作;组织实施食品生产许可、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技术审查、现场审查审批,指导食品许可审查工作。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赵明龙

联系电话:0467-5222660

(十一)食品安全协调监测股(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食品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负责食品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实施推进国家、省、市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负责统筹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办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负责人:王丽琰

联系电话:0467-5207018

(十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

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检查制度。指导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违法行为查处。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质量抽查检验。组织开展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承担权限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省局交办的药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

组织实施医疗器械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医疗器械国家分类管理目录。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指导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承担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省化妆品经营管理有关规范;组织实施地方化妆品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担有关化妆品监督抽验、风险监测等安全性评价工作;实施化妆品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范。

负责人:徐辉  联系电话:0467-5259033

(十三)广告监督与知识产权管理股。贯彻执行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及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工作。指导落实广告发布审查制度。

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信息加工标准。实施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并实施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承担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承担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负责人:刘家兴  联系电话:0467-5207016

(十四)综合执法大队。承担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商品、市场中的垄断、公用企业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商标侵权、违法广告、无照经营、合同欺诈、违法直销和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

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打击生产、流通领域中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

依法对食品、工业产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行市场整治,依法查处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工业产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违法违规案件。

执行全市价格(收费)监督检查方案,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

负责查处重大、特大、急办的案件,负责上级部门授权、交办的违法违规案件。

负责人:尹德亮  联系电话:0467-5295917

(十五)人事教育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出国人员备案工作。负责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统计及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业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郭晓华  联系电话:0467-5238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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