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举报和咨询电话

资源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举报和咨询电话

16952021-02-06 21:38  95商服网
  春节将至,旅游度假、学生放假、务工返乡和探亲访友人流加速叠加,国内陆续出现新增本地确诊病例,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高位流行,全球及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常态化防控策略,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经资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冬春季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境外偷渡(非法)入境的返回资源人员。

(二)从境外走私物品。

(三)境外正常入境的返回资源人员,未按要求落实健康扫码、核酸检测和集中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其本人及亲属隐瞒相关信息的。

(四)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资源人员,未按要求落实健康扫码、核酸检测、居家隔离或集中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其本人及亲属隐瞒相关信息的。

(五)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有密切接触史的返回资源人员,未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的。

(六)隐瞒、缓报、谎报病情或者活动轨迹的。

(七)私自接纳、容留上述人员在家居住且隐瞒不报的。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方式。

实行电话举报。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基本身份信息,并提供被举报行为发生地、违反规定的具体情形,被举报对象的基本信息(如姓名、住址、电话等),若有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供。

(二)举报电话。

资源县卫生健康局电话:0773-4311159;资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773-4311616;资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73-4366887;资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防联控组电话:0773-4366662。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时,如实记录举报信息,如同一线索已有举报信息的应及时告知举报人。

三、举报奖励方式

(一)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从境外偷渡(非法)入境人员和境外走私物品进入资源境内的每条线索给予人民币10000元奖励

举报从境外正常入境的返回资源人员,未按要求落实健康扫码、核酸检测和集中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其本人及亲属隐瞒相关信息的每条线索给予人民币5000元奖励

举报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县返县人员,未按要求落实健康扫码、核酸检测、居家隔离或集中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其本人及亲属隐瞒相关信息的每条线索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

举报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有密切接触史的入县返县人员,未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的每条线索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其他线索每条给予人民币500元奖励

举报信息有效阻止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或者有效消除重大隐患发生的,每条线索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二)受理举报的相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由资源县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分别收集整理举报信息,报资源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后兑现奖励;奖金直接打入举报人提供的卡号或其他转账工具。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资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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