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财政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沈阳市和平区财政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34402024-01-17 19:03  95商服网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办、档案、信息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群团等党务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新闻宣传、政务公开、调研、建议提案办理、信访、网站建设、舆情应对等工作;承担财务、人事、机构编制、国有资产管理及行政后勤管理、安全等工作。

办公地址:和平区十一纬路7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30

办公电话:024-22825582

(二)预算科。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分析预测全区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制定区本级财政收入计划,拟定区财税实施方案、管理办法,管理区本级各项财政收入,组织开展税收调查分析;编报全区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公开;承担区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工作,办理追加、追减财政预算事宜;承担区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增收节支、优化支出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措施和建议;组织开展区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审核、批复以及运行监控、实施评价、考核,指导本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价结果应用;负责监督本区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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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22879850

(三)国库科。负责贯彻执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进行总预算会计核算;编报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汇总全区财政决算和部门决算,组织实施财政决算报告及报表公开;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承担国库资金调度和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管理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和财政专户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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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文行科。负责承担行政、政法、党派、群团、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党政机关、政法部门、党派、群团等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及政务活动管理制度,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审核分管部门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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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城建综合科。负责城管城建、执法、消防、环保、征收、国土规划、房产系统、街道办事处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区城建计划资金的管理,编报区本级基本建设支出预决算,承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工作;承担政府投资工程预(结)、决算评审管理工作;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廉租住房补贴、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供热补贴等资金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建立和管理非税收入项目库,组织区本级非税收入征管,管理财政票据及稽查有关工作;审核分管部门的决算。

办公地址:和平区十一纬路7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30办

公电话:22837973

(六)社会保障科。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退役军人事务、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红十字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执行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和预决算相关财政工作;审核分管部门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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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22862196

(七)会计事务企业财务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长白岛经济区管委会、企业管理、发展与改革、应急、商务、国有资产、金融发展等方面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国有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监督企业执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制度;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监督管理全区会计事务及会计人员有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区内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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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22861002

(八)债务监管科。负责编制政府债务预算,制定债务管理办法和风险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制订全区投融资和债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代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推广运用PPP财政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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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2270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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