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各地税务机关对无纸化申报的管理办法,会要求出口企业在申报电子数据的同时提供相应的影像资料即附列资料。系统按照各地税务机关要求提供了详细的待申报的附列资料分项列表,出口企业只需要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对应上传附列资料即可。系统仅支持 PDF及 ZIP两种文件格式上传,并同时支持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导出的 PDF报表格式上传。
一、附列资料申报
在正式申报“待确认申报数据”页面中,点击“附列资料上传”按钮查看可选上传的附列资料列表
按照税务机关要求申报相应附列资料数据,点击“上传”按钮上传附列资料。
点击“上传”按钮并“选择文件”后“开始上传”附列资料文件。
附列资料成功上传后,会提示“资料份数”等信息,并提供了“下载”、“上传”、“删除”等操作。
二、附列资料补正
按照各地税务机关对无纸化申报审核的要求,会对申报的附列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清晰度等内容进行审核,如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会发起补正附列资料事项,待出口企业补正附列资料后再次进行审核。
在正式申报“待补正申报数据”页面中,点击“附列资料补正”按钮查看待补正的附列资料列表。
通过“补正份数”查看需要补正的资料份数,点击“补正份数”查看具体待补正的附列资料。
通过“是否补正”、“办理时限”、“补正说明”查看是否补正、补正时限及补正原因说明,点击“上传”、“下载”完成补正操作。
补正完成后可通过“是否补正”、“补正份数”查看补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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