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自然资源局单位基本概况
哈密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于2002年5月,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哈密市土地、矿产资源的规划、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和行政测绘管理工作。
一、基本情况
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内设11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执法监察科、财务审计科、耕地保护科、地籍管理科、土地利用规划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环境管理科、征收管理科、组织人事科、纪检监察科);设归口管理单位1个(处理土地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属1个副县级参公管理单位(测绘地理信息局),3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土地矿产资源储备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局)。具体情况如下:
1、哈密市国土资源局,正县级单位,成立于2002年4月,全额财政预算行政管理,属市委市政府职能部门。2004年12月根据新党组通字【2004】50号,《关于调整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隶属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管理,该系统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
2、哈密市处理土地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于2002年4月,正科级单位,2009年批准为全额财政预算参公管理单位,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归口市国土资源局管理。
3、哈密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县级单位,成立于2002年4月,2009年批准为全额财政预算参公管理单位,隶属市国土资源局管理。
4、哈密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正科级单位,成立于2004年12月,为全额财政预算管理单位,隶属市国土资源局管理。收自支编制。
5、哈密市土地矿产资源储备交易中心,正科级单位,成立于2002年12月,2007年2月批准为全额财政预算事业单位,隶属市国土资源局管理。
6、哈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科级单位。成立于2015年12月,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市国土资源局管理。
二、哈密市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综合执法科
3、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
4、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
5、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
6、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7、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8、国土空间规划科
9、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10、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科
11、规划建设管理科
12、村镇规划科
13、耕地保护科
14、行政审批科
15、矿业权管理科
16、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17、测绘地理信息科
19、人事科
三、哈密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土地、草场等纠纷的配套政策;组织有关部门调查、裁定哈密市内土地、草场、矿山、林地、水域等权属纠纷。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组织落实;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并拟订市有关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规范市自然资源市场秩序,管理和监督。自然资源资产、自然资源市场和城乡规划及建设用地利用情况,对自然资源市场和价格实时动态监测。组织研究市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城乡发展建设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的供给需求关系,推动市主体功能区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的协调发展;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市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市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市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承担建设项目土地和规划管理相关行政审批工作;依法承担建设工程的批后管理工作;负责对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和城乡规划相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自治区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拟订和实施市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编制哈密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对矿业权的监督管理;负责权限内采矿权的依法出让、登记统计等工作,依法调处矿业权纠纷;负责组织、指导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权限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储量登记统计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等工作;依法开展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开采总量控制相关工作;配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监督管理地质资料汇交、开展地下水资源的调查、勘查等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负责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市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哈密市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市现代测绘基准建设、维护和测量标志保护;监督管理财政负担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
(十二)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含自然资源、规划、测绘、地质等领域);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认定工作。
(十四)统一管理和协调市林业和草原局。
(十五)按规定要求,承担对派出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责。
(十六)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四、哈密市国土资源局领导成员及工作分工
姓名:林存玉
职务: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简历:
1982年---1986年 巴里坤县奎苏中学、一中任教
1986年---1988年 新疆教育学院进修
1988年---1997年 先后任巴里坤县政府秘书、八墙子乡党委副书记、统战部副部长
1997年---2003年 巴里坤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2003年---2008年 巴里坤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2008年---2012年 哈密地区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2012年-----至今 哈密市局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全面工作。
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0902—2360700 手机:13809908838
姓名:韩宪民
职务: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简历:
1981.09--1985.08 乌鲁木齐煤矿学校采煤专业学习
1985.08--1986.11 新疆轮台县煤矿采煤见习技术员
1986.11--1988.11 新疆轮台县煤矿安全股副股长
1988.11--1995.11 新疆轮台县乡镇企业局工作
1995.11--2002.06 新疆轮台县矿管局副局长(其间:2000.09—2003.07新疆成人高等学校采矿工程专业学习)
2002.06--2005.11 新疆轮台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2005.11--2009.02 新疆和静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09.02—2015.07 新疆巴州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5.0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全面工作。协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行政有关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审计科,负责行政效能、机关作风、安全生产、基本建设等工作。
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0902—2360209 手机:18160399285
姓名:尼亚孜·艾买提
职务: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县级)
简历:
1984年---1985年 哈密市矿办工作
1985年---1989年 哈密市矿办副主任
1989年---1993年 哈密市地矿局副局长
1993年---2000年 哈密市地矿局局长
2000年---2006年 哈密地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2006年---2008年 吐鲁番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2007年---2007年 中央党校学习
2008年---2009年 哈密地区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2009年---至今 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公室、测绘局、勘测规划院,协助局长分管扶贫帮困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0902—2928083 手机:13809906215
姓名:齐东
职务: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支队党组书记、副支队长、总支书记、
纪检书记
简历:
1983年---1984年 农十三师红星二场技术员
1984年---1985年 哈密市农业局种蜂园艺场
1985年---1987年 哈密市土地管理办公室
1987年---1989年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学习
1989年---2002年 哈密土地管理局历任副局长、党组书记
2002年---2005年 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2005年-----至今 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支队党组书记、副支队长、总支书记、纪检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执法监察支队全面工作。协调支队与市国土资源局相关工作。完成地区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0902—2236880 手机:13809901425
姓名:梁成元
职务: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简历:
1985年---1993年 伊吾县淖毛湖二校任教
1993年---1995年 伊吾县淖毛湖二校副校长、总务主任
1995年---1996年 伊吾县淖毛湖二校校长
1996年---1997年 伊吾县教育文化局副局长、淖毛湖二校校长
1997年---2001年 伊吾县教育局副局长
2001年---2003年 伊吾县教育文化体育委员会主任
2003年---2009年 伊吾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2009年-----至今 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耕地保护科、地籍管理科、土地利用规划科、综合治理、依法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专项工作。
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0902—231809 手机:13809901928
姓名:王刚
职务: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简历:
1981年---1985年 西安地质学院地质矿产勘查专业学习
1985年---1987年 哈密市矿产管理办公室
1987年---1989年 东盐湖指挥部工作
1989年---1993年 哈密市矿产管理局
1993年---2002年 哈密市矿产管理局副局长
2002年---2002年 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2002年---2003年 哈密地委组织部派往新钢雅满苏矿挂职副矿长
2003年---2004年 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2004年---2005年 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2005年---2009年 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2009年---2010年 哈密地区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科科长
2010年-----至今 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工作分工:分管矿产资源管理科、地质环境科,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0902—2360607 手机:13899361699
姓名:赵光华
职务: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简历:
1985年---1989年 新疆大学经济地理专业学习
1989年---1993年 哈密市土地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1993年---1993年 哈密市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1994年---1995年 白石头乡参加基层组织整顿
1995年---1997年 哈密市土地管理局工作
1997年---1999年 新疆大学自然地理学专业研究升班学习
1999年---2002年 哈密市土地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2002年---2003年 五堡乡参加扶贫帮困工作
2003年---2005年 哈密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副主任
2005年---2007年 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07年---2010年 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0年---2010年 浙江永康市国土资源局挂职
2010年---2012年 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2年---2013年 哈密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工作分工:负责局纪检监察工作。协助书记分管党建、精神文明创建、机关作风建设、局党支部、组织人事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地区处理土地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机关电子政务、信访、保密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0902—2301017 手机:13809904711
声明:本文来源于哈密市政务服务网,由95商服网(原中国政务服务网)排版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