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吐鲁番市民政局
办公地址:吐鲁番市光明路128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负责人:赵卫平(党组书记、副局长)
办公室主任:董泽宣
联系电话:0995—8565152 8566197
传真电话:0995—8565152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有意愿的特困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拟订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政策和标准,指导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
(三)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法规草案、政策;承担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登记管理、监督责任;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加强和完善城乡基层政权及社区治理,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五)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指导行政区划调整、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地名管理;负责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审核报批。
(六)拟订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七)拟订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法规草案、政策和标准,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养老机构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
(八)拟订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和儿童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管理。
(九)拟订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和标准;指导救助管理和机构建设工作。
(十)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社会捐助,监管慈善行为;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
(十一)拟订残障福利发展政策和标准;指导残障福利和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发展;指导民政职责范围内的精神卫生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指导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市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科。
(三)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
(四)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
(五)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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