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管理部门:
1、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档案、保密、财务、政务公开、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以及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福利、党建和群团组织、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提案;负责信息化建设和对外宣传工作。
办公室负责人:陈华,任媛。
工作人员:李晓熠,马爱萍,张晓蕊,陈家龙。
电话: 0991-3838794
2、发展规划处: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并参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重点领域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协调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负责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研究提出社会发展政策措施,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负责汇总分析我区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和执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编制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的方案和计划等,协调落实西部大开发重大政策;负责我区全社会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扶贫办日常工作。
负责人:阿尔帕提·沙迪克。
其他工作人员:马宏建,王建国。
电话: 0991-3848380
二、委(局)属事业单位
1、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协调各有关机构及部门为入驻企业办理前期工商注册及各项用地报建手续提供服务,并负责对落户企业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提供指导及咨询;对区域内产业项目开工建设全过程进行协调和服务;对区域内入驻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提供协调和服务;督促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落实对投资项目的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现场办公,帮助投资落户企业解决相关问题。
负责人:高强。
其他工作人员:许娣、李皓、胡萍萍。
电话: 0991-3678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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