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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党组会、局务会、局长专题会、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性会议和全局性会议;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主要公文催办;负责党组会、局务会、局长专题会决议事项及领导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催办;负责秘书、文电、新闻、软件正版化、提案议案、信访、接待、保密、密码、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市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地震系统网络宣传中心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档案管理工作;牵头管理安全保卫、消防、人防、行政值班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82608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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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预报与科技处(应急服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监测预报系统、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和地震预警系统规划、建设、运行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市级地震台网(站)的规划和建设方案,组织开展监测台网管理工作;负责对各区地震监测台网(站)的指导与市宏观观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观测资料的评比工作;负责组织震情监视跟踪和震情会商;负责组织开展矿山地震、水库地震及其它人工诱发地震的监测工作;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依法保护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负责管理地震预测意见;负责市级地震监测台站的业务管理;归口管理监测预报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8261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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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害防御处(公共服务处)
主要职责: 依法管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审查工作,依法对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市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评审;依法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和执业资格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及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大厅行政事项的咨询、接件、处理、发件等工作;依法管理地震小区划和活断层探测工作;依法加强对农居工程抗震设防指导工作;指导各区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制定各区地震局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对各区地震局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地震安全社区的评审认定工作;负责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培训管理工作;负责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的评审认定工作;归口管理震害防御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6261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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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财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编制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督促评估、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年度预算,管理预算调整、监督预算执行;负责提供财务综合平衡和调控的意见建议;负责建立和完善与防震减灾事业相适应的经费渠道,落实预算资金;负责地震事业费、基本建设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和进度管理;负责组织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编制,负责项目申报资金落实,组织项目招标;负责协调项目投资、进度、质量监控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和技术装备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资产实物管理部门的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和监督采购工作的执行; 负责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合同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地震事业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基建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财务室业务的归口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62656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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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组织编制防震减灾人才发展规划;负责编制职工教育培训大纲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及职能任务、岗位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调配、任免、奖惩以及人事档案、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管理社会保险工作;负责组织科技干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专家管理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和备案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6261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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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领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组织制定党建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协助党组抓好民主生活会、党内专题教育、中心组学习;负责管理工会、共青团、妇女和统战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会的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负责解决职工困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负责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负责落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开支和管理,管理好工会财产;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62614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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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室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党员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及局内规章制度和决议决定的情况;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对处级及以下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进行责任追究;负责受理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党员和领导干部对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对事业费、专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情况、内控制度,以及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发性实体的负债和损益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或审计调查,并适时提出审计意见或处理建议;负责对处级及以下领导干部或负责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负责重大项目的审计工作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负责廉政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62614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