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操作指南
一、自主申报范围
本平台用于在四川省范围内登记的企业在线申报名称,申请人可以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四川省自主申报企业名称争议处理规则》、《处理不适宜企业名称规则》等有关规定,由申请人自主拟定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有关规则即可自主申报。
点击登录》》》四川省名称自主申报系统
二、操作流程
1、自主申报名称
(1) 登录四川省名称自主申报系统登录网址:http://182.131.3.112:8040/netself在页面左侧点击【用户登录】,新用户注册后登录,已注册的用户可直接登录。
(2) 分别输入企业名称区划、名称字号、行业表述、组织形式,符合核验标准后选择登记机关。
(3) 阅读名称申报须知后,请勾选“我己阅读《名称申报须知》",点击【提交名称申请】。
(4) 填写拟申报“企业信息”、点击【下一步】填写“投资人信息” 。
(5) 预览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6) 提交成功后,系统立即生成“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上面有有效期及申请号等信息可核对查阅。
(7) 企业可点击“立即办理设立登记"进行下一步操作,跳转到全程电子化进行设立登记,也可返回个人中心在“我的待办"下方查看申报详情。
2、名称变更
(1) 在页面左侧点击【用户登录】,新用户要以企业的名义注册“法人账户”后登录,已注册的“法人账户”可直接登录。
(2) 点击左侧【名称变更】,分别输入企业名称区划、名称字号、行业表述、组织形式。
(3) 企业原来的信息自动带入系统,如企业信息、股东信息。预览企业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三、注意事项
1、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通过后,不得在有效期内调整登记机关、投资人、注册资本、投资额等事项;如需变动,待失效后重新申报。
2、自主申报名称通过后保留期为 30 天,逾期未进行设立登记的视为放弃已申报名称,名称自动失效;对在保留期内自主申报名称,如需延期的,可申请延期,但只能延期一次,延长期限为 30天。
3、企业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4、登记机关对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依法进行监管,有权退回不适宜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在登记注册中,要先对名称进行“把关”,注册审查(核准)员发现有明显违反登记规则的不适宜企业名称,退回修改告知申请人更改名称。申请人拒不更改的,不予办理登记注册。
5、名称自主申报不允许办理前置审批项目,只能去工商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