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操作手册
1.1 开业登记
第一步:下载并打开四川省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 APP,进入登录页,录入申请人手机号和手机验证码进行登录。系统根据账号信息采集情况会提示完善个人信息及进行移动实名认证。如下图:
第二步:进入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 APP主页,点击“操作指南”,可查阅此 APP的使用说明;点击“个体设立”,即进入个体的设立登记申请填报流程;点击“个体变更”,即进入个体的变更申请填报流程;点击“个体注销”,即进入个体的注销申请填报流程;点击“我的签名待办”,可对提交信息进行签名确认;点击“我的业务”,可查看、编辑和提交所办业务申请 ,如下图:
第三步:选择拟设个体工商户名称拥有情况,有两个选项,分别是“已有核准名称”和“直接申请”。已核名的申请人选择“已有核准名称”项,根据要求查询所拥有的名称;尚未核名(包括需核名或无需核名)的申请人选择“直接申请”,选择“是否包含名称字号”,如选“是”则填报拟设个体名称信息并点击“名称查重”按钮进行检查。如下图:
第四步:填报个体工商户基本者信息。如下图:
第五步:选择主营行业门类及子类。如下图:
第六步:点击“经营范围”项,输入经营范围关键字,查询所需经营范围,在结果清单中点击某项经营范围后,选中的第一项默认为“主营范围”,若已选中的“主营范围”被删除,则后续所选经营范围会默认设置为“主营范围”。
同时系统提供“常用经营范围”便于选择。如下图:
第七步:填报经营者信息,如下图:
第八步:填报党建信息。如下图:
第九步:填报许可文件信息。点击“+”按钮即可填写相关许可文件详细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如下图:
第十步:预览系统生成的材料并补充委托代理人信息。点击“信息完善”按钮即可填写相关委托代理人详细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提交”, 如经营者与委托代理人为不同人员,则提交成功后进行签名并返回首页或我的业务列表,待相关人员全部签名完毕后才可继续提交申请至工商局;经营者与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则提交成功后直接显示签名页面,签名成功后可预览填报信息,并正式提交工商局。如下图:
第十一步:申请人通过点击首页中的“我的签名待办”,进入申请列表页面。选择具体申请后,申请人查看相关待签名材料并点击“签名”,输入签名密码后点击“确认”。如下图:
第十二步:申请人点击首页中的“我的业务”,进入申请列表页面。选择具体个体户,对于状态为 “签名完毕”的申请,如需再次修改,点击“编辑申请”,修改完
善后再次签名提交;查看申请详情后对于确认申请提交的,点击“提交申请”,确认提交完整申请。如下图: 备注:完整申请提交成功并核准通过后,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