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
(一)业务概述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首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主管税务机关将其纳入涉税专业服务管理体系。
(二)报送材料
序号 |
提交资料名称 |
必报 |
条件报送 |
纸质留存备查 |
1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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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从事涉税服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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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登录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进入下图,
2.操作人员填写未自动带出的内容,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注:点击“+” 增加录入人员信息;带“*”的为必填项;机构类别为税务师事务所的,在“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信息采集”里不能进行职业资格证书为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的人员信息采集,上述人员信息采集需要到天津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进行行政登记变更;【涉税专业资格及证书名称】可以复选。
3.操作人员采集的涉税专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依次点击【上传】—【下一步】进行预览;
4.操作人员点击【预览】,可以对录入的信息进行查看,
5.操作人员依次点击【下一步】、【确定】按钮报送信息,点击【完成】按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