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撤销清算组事项信息服务指南
一、使用范围
服务对象:法人
二、事项类别
办件类型:承诺件
事项类别:服务事项
三、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整法关于公司继续经营应符合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范材料及清单。
四、受理机构
业务主管部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五、申请条件
已经进行清算组成员备案登记的内资企业,由于公司出现重大转机,股东会决定撤销清算组继续经营,并且符合办理相关登记事项的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六、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
否 |
现场接件途径 |
|
|
是否网上接件 |
否 |
网上接件途径 |
|
联系电话:25208080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与新城西路交口MSD-A1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企业注册窗口
七、申请材料目录
八、办结时限
事项时限:1
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十、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25208080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25201111
网上投诉:
十二、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与新城西路交口MSD-A1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企业注册窗口
办公时间:夏季(3.16—11.14)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冬季(11.15—次年3.15)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30国务院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常见问题
1,上述文件请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签字,字迹应清楚。 2,请将上述文件用A4型纸打印成文,并请按序号排列,报经发局行政许可科一份原件。 3,所有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所有复印件上应由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签名确认,并标注“与原件一致”加盖公司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