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及附加税申报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消费税及附加税申报】(如下图)。
2 、在下方显示对应录入属期报表(如下图)。
注意:只有对应的主税申报成功后,才可以申报对应的附税。
3 、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显示报表页面(如下图)。
右上角提供相应的功能按钮:
“暂存”:保存网页上的内容。
“保存”:保存填写后的数据。
“重置”:删除已填写的数据。
“申报”:用于申报已填写的报表数据。
“导入”:自行编写代码导入。
“导出”:申报成功后导出代码。
4、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按钮,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完成本次申报(如下图)。
5、在主税申报成功后,点击附加税报表(如下图)。
6、选择后,进入报表填写页面(如下图)。
7、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按钮,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完成本次申报(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