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9年度本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专项奖励”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详情可见市经信委工作通知。(网址:http://www.sheitc.sh.gov.cn/xxfw/20200521/b8243d0f93944602bd675fdd3b7ff7d5.html)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17〕23号)相关规定,本市将继续实施对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设计人员、集成电路设计人员差别化的奖励政策。
一、申报条件
(一)软件产品设计人员:
1、在符合《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第四条标准、以软件开发为主营业务并经市评审工作小组确认的软件企业工作一年以上,并在本市依法纳税;其2019年工资薪金超过25万元人民币。
2、相关工作岗位须为从事产品设计、软件技术研究、系统分析、结构设计、程序设计、测试等工作。
3、其设计的软件产品符合产品重点领域(详细见附件1)并且2019年获得软件著作权证书及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二)集成电路产品设计人员:
1、在符合《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第三条标准、以集成电路设计为主营业务并经市评审工作小组确认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中工作一年以上,并在本市依法纳税;其2019年工资薪金超过20万元人民币。
2、相关工作岗位须为从事系统及产品构架设计、功能设计、算法设计、可制造设计(DMF)、可测试设计(DFT)、硅知识产权设计、电路设计、电路验证、版图设计、测试程序设计等工作的人员。
3、其设计的集成电路产品2019年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三)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人员:
1、在符合49号文第二条规定标准、工艺达到一定水平(详见附件1)以集成电路制造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以及参照49号文第二条规定标准、以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等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中工作一年以上,并在本市依法纳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企业人员2019年工资薪金额超过20万元人民币。
2、相关工作岗位须为从事集成电路领域光刻机、刻蚀机、清洗设备、抛光设备、物理或者化学气相沉积设备、检测设备等自主制造装备技术研发,装备工艺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芯片器件模型、设计规则、数据库及工艺研发等工作人员。
3、其研发的集成电路装备或者其关键部件和材料2019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
二、申报和初审时间
企业网上申报: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26日(2020年6月26日16时起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区县初审: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8月7 日
三、申报材料
登录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需关联法人一证通,网址:http://czkj.sheic.org.cn)进行在线注册,注册登录后在线填写《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专项奖励申请表》,并提交以下附件(附件1、2、7需要加盖电子签章):
(1)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专项奖励申请表
(2)软件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以及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企业请提供附件2中要求的备案资料(2017、2018年度已获得设计人员专项奖励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只需要提供附件2中的材料4,2017、2018年度已获得设计人员专项奖励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只需要提供附件2中的材料3)
(3)申请奖励人员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以及一次性奖金发放月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导出XLS文件,不得变动、删减文件中的列数据)
(4)申请奖励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岗位部分)及职业技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技能培训证书等)(2017、2018年度已获得奖励人员无需提供学历证书、技能培训证书,2017、2018年度已获得奖励人员劳动合同无变更且在有效期内的可以不提供)
(5)申请奖励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分管技术的副总经理)须提供相关聘书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以及企业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分工说明、合同(岗位部分)
(6)申请奖励人员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7)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专项奖励承诺书(需有法人单位盖章和法人代表签名)
(8)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需提交企业2018、2019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网上填报,在线打印上传,填报网址:http://rjtj.sheitc.sh.gov.cn:8088/default/)
注:
1、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今年将发布新片区专项奖励政策,请注册办公于新片区的企业先行咨询新片区管委会,咨询电话68282622
2、根据奖励办法的规定,企业必须于5月25日前于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完成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网上备案
3、通知中所称工资薪金依据2019年度申报单位所发放工资、薪金(不含一次性奖金)
4、一次性奖金税款所属期须为2019年4月1日到2020年3月31日
5、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必须直接从网上办税服务厅(或者第三方平台)取得的PDF文件(不能修改,不能以扫描、拍照等方式获得)
6、通知中所称以上包含本数
附件:
2.财税49号文要求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备案资料明细表
3.上海市软件企业设计人员、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人员专项奖励申请表
4.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专项奖励承诺书
5.各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解释人:1、软件产业:夏老师、何老师,23119348、23112795
解释人:2、集成电路产业:周老师,23117651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平台咨询电话:13818573332
技术支持电话:15507314396
请企业注意,本次人员奖励工作有如下几项需注意的地方:
1、企业网上申报网址为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企业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26日(2020年6月26日16时起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人员专项奖励实行先行备案制度,备案工作常年开展。根据奖励办法的规定,本次申报企业必须于2020年5月25日前于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完成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网上备案。
3、本年度申报材料全部在网上提交,不再需要书面材料。
4、此项申报涉及文件数量较多,请企业提早准备,尽早上传,以避免最后截止时间网络平台拥堵。
联系人:谭军、李莉
联系电话:021-33134800*10832,10831
附件1
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制造重点支持领域
(一)软件
1、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核心软件
2、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办公套件等基础软件
3、研发设计、生产控制、工控安全等工业软件
4、聚焦互联网领域的核心应用软件
5、大型行业应用软件
6、信息安全产品软件
7、工具、测试、环境等支撑类软件
(二)集成电路
1、集成电路设计:符合上海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方向
2、集成电路装备:符合上海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方向
3、集成电路制造:12英寸晶圆90nm及以下工艺水平;8英寸晶圆0.35um及以下工艺水平
注:企业在准备相关材料前请务必先行登陆系统查看所申报产品是否符合重点支持领域
附件2
财税49号文要求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
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备案资料明细表
企业类型 |
备案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
1、在发展改革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立项的备案文件(应注明总投资额、工艺线宽标准)复印件以及企业取得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2、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情况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及汇算清缴年度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加工集成电路产品主要列表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外知识产权相 关主管机构)出具的企业自主开发或拥有的一至两份代表性知识产权(如专利、布图设计登记、软件著作权等)的证明材料; 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集成电路制造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说明; 5、与主要客户签订的一至两份代表性销售合同复印件; 6、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质量管理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
1、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情况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及汇算清缴年度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企业开发销售的主要集成电路产品列表,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外知识产权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企业自主开发或拥有的一至两份代表性知识产权(如专利、布图设计登记、软件著作权等)的证明材料; 3、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集成电路自主设计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表; 4、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集成电路产品测试报告或用户报告,以及与主要客户签订的一至两份代表性销售合同复印件; 5、企业开发环境等相关证明材料; |
软件企业 |
1、企业开发销售的主要软件产品列表或技术服务列表; 2、主营业务为软件产品开发的企业,提供至少1个主要产品的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权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软件产品测试报告;主营业务仅为技术服务的企业提供核心技术说明; 3、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及汇算清缴年度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说明; 5、与主要客户签订的一至两份代表性的软件产品销售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 6、企业开发环境相关证明材料; |
注:2017、2018年度已获得设计人员专项奖励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只需要提供附件2中的材料4,2017、2018年度已获得设计人员专项奖励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只需要提供附件2中的材料3
附件4
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人员专项奖励承诺书
本企业郑重承诺:本企业申报人员中无市管干部,无国企限薪干部;本企业同意审核部门进行信用查询并已征得申报人员同意授权审核部门进行信用查询;此次申请情况及提交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无人事、行政、财务、销售等非研发岗位工作人员申报。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保证退回已发放的专项奖励资金,自愿接受五年内不得申报专项奖励等相关政策、不良信息记入征信系统等相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