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1. 业务概述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 操作步骤
- 在【办税】页面【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选择【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或在【首页】上方点击【+】选择【搜索】,在搜索框内输入关键字,点击进入此模块。
- 进入模块后系统会显示当期以及往期申报信息,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之后,点击【生成申报表】按钮。
- 系统会生成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确认信息无误之后,点击【保存】按钮。
- 系统提示“申报成功,是否跳转到缴款页面?”点击【取消】按钮,系统返回主页面,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跳转缴款页面,进行缴款操作。
3. 注意事项
移动办税app不支持除小微普惠外的其它有优惠减免的税源申报,如果有其它优惠减免,请通过网页版或者大厅现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