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库减免退抵税
一、 业务概述
纳税人有符合入库减免退抵税情形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抵税(费)。享受税收优惠减免的企业,在申报缴纳税款后,可按享受的减免税优惠条件,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退(抵)税费。符合退抵条件的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提出退抵申请并在线提交相关材料。目前电子税务局暂只支持下列即征即退退税申请:
1.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
2.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3.软件集成电路即征即退
4.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5.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6.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7.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8.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9.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即征即退
10.铂金增值税即征即退
11.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二、业务前提
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2.纳税人不存在欠税;
3.纳税人已完成增值税即征即退备案;
4.对应所属期即征即退税款未申请过退税,累计已退抵金额为0;
5.入库税票的征收名目与即征即退备案征收品目一致;
6.纳税人已向税务机关报送退税银行账号信息;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入库减免退抵税
四、操作步骤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一般退(抵)税管理”模块,在弹出页面右侧选择“入库减免退抵税”,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第一步:填写表单
1. 纳税人信息系统自动带出。
2. 银行名称、退税事项、退抵税(费)依据文书字号、征收项目、申请退抵税(费)方式、退税申请理由、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必选必填。
联系人自动带出纳税人已实名采集的办税员信息,并根据选择的办税员自动带出联系电话。
3.点击[查询]或[删除]按钮,即可管理退抵税费明细。
注意:可输入税票号码查询,也可选择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来进行查询。勾选需要退税(费)的项目,当退抵税明细录入完毕,点击确定。
税票信息将带至主界面。
注意:系统只会查出纳税人的即征即退税款信息,且目前系统不支持对已经申请过退税的税票再次退税。若税票已申请过退税,提示纳税人可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入库减免退税。
4. 在主界面上填写“本次退抵税费额”。填写完毕,点击[暂存]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当前数据并继续办理如仅保存未提交,则下次进入该表单时前次保存内容可选择回显自动带出,无需再次输入。
第二步:上传附报资料
按照界面上要求的资料进行上传附件,示例如下:
1. 点击资料库上传、本地上传,选择文件后,即可上传成功(注:未标注必报的,属条件报送)。
2. 上传完毕,点击[暂存]按钮,保存本次已上传的内容。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当前数据并继续办理如仅保存未提交,则下次进入该表单时前次保存内容可选择回显自动带出,无需再次上传。
第三步:预览提交
预览表单,若无问题则可点击[提交],若有问题则可点击[上一步]返回修改。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验证]按钮继续操作。
第四步:办理成功
提交成功的事项可以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中进行查询受理状态。
点击“查看”可以查询详细情况。
事项办理结束。
纳税人提交后可下载《退(抵)税申请审批表》,样式如下:
税务事项通知书(受理通知)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