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申报
一、业务概述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
二、业务前提
1.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2.存在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信息,并且项目已进行清算申报;
3.存在有效的税(费)种认定信息。
三、功能节点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四)
四、操作步骤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中央“我要办税”,点击“查看更多”。
第一步:选择申报项目,点击“确定”,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
第二步:填写主表和附表的相关数据。
第三步: 先点击左下方的“申报”,然后在弹出的对话框点击“确定”,即可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