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一、 业务概述
适用于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的居民企业按月(季)申报企业所得税。
二、 业务前提
1.纳税人在申报期内进行申报;
2.须先完成前期各季度申报。
三、功能节点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四、操作步骤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中央“我要办税”,点击“查看更多”,选择“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也可在右上角搜索框内输入关键字进行搜索。
1. 纳税人按要求填写《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 》以及各张附表;
2. 确认填写完整、无误后,点击保存、提交;
3. 申报成功后,可以立即查看申报结果(是否成功);
4.录入申报日期等信息后,可以查询到申报结果。
可点击“申报作废”作废该申报记录。
可点击“缴款””完成税款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