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区档案局(区档案馆、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83873005)
协调机关政务;拟订全区档案、地方志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文电、档案、机要、保密、会务、督办等事项;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的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财务、车辆、公产管理及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业务科(83873005)
监督指导全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乡(镇)综合档案室的业务工作;对档案室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认定工作进行考核,审批颁证;监督指导全区企事业单位、重点工程项目,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管理和移交工作;负责对期满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对馆藏档案的价值进行鉴定,提出保存与销毁意见,对必须保存的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对馆藏档案进行解密、降密和鉴定,确定馆藏档案开发与控制的范围;负责馆藏重要档案资料的扫描、修复及数字化、处理工作,对珍贵破损档案和珍贵照片档案进行保护性修复和处理,并提供有关技术咨询服务;组织开展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区档案馆库房进行安全管理;负责接待来馆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准确提供档案资料。
(三)现行文件阅览中心(83873005)
负责收集花溪区政府及直属部门制发和编印的不涉及国家机密、能够向社会开放的现行政策性、法规性、公益性、服务性的文件资料、纪念册、画册、文集资料汇编以及公开或内部出版的刊物、杂志等,并负责向社会提供利用;对已公开发行的公报、政报、志书、期刊等资料实行开架阅览;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已开放现行文件的网上查询。
(四)地方志编纂科(83873005)
负责规划、组织区级专志编修工作,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区级专志编纂业务指导、稿件审改,协助做好区级专志的总纂、审定及出版审查工作;负责旧志整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工作。
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和工、青、妇等组织按有关章程、规定设置,负责相关工作。
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田园北路行政中心广场东侧
邮箱:hxqdaj@163.com
联系电话:0851-83851715 0851-8387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