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印制发票申请
一、功能概述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二、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
1)登录西藏电子税务局-【办税中心】-【税务行政许可】-【企业印制发票申请】,点击进入界面。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填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栏中的必填项和“承印发票申请表” 栏中的必填项,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保存成功后,点击【确定】
3.保存后点击下一步,跳转至附送资料页面
4.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提示提交成功,该申请提交到税务机关系统中。
三、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