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电子税务局入口及资源税申报流程说明

西藏电子税务局入口及资源税申报流程说明

50602020-05-12 12:19  95商服网

资源税申报

、功能概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资源税。资源税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资源税申报包括原矿类与精矿类申报。

二、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

1)登录西藏电子税务局--【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资源税申报】,点击进入界面。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资源税申报

2.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信息

纳税人信息

3.点开页面主附表树,填写附表一、附表二,其中对于征税对象为2(原矿)的只能填写附表一;对于征税对象为1(精矿)的,只能填写附表二.从价的销售额、销售量均可以填写,填写销售量必须填写销售额,其中只有销售额参与计算;从量的只可以填写销售量。

填写附表一

4.若对应的征收品目有减免信息,填写附表三。其他备案类减免事项,如未做税收减免备案的,系统要给予提示。

填写附表三

5.填写好附表一、附表二后,会自动将数据带入主表,录入其他信息

录入其他信息

6.点击【申报】,系统提示申报成功,是否调用网上扣款界面

申报成功

7.点击【是】,跳转缴款界面进行缴款。

三、注意事项

1. 纳税人在进行资源税申报前,必须先做设立税务登记、资源税税种认定;

2. 系统对申报顺序强制监控,前一期未申报,不能进行后面所属期的申报,如果该属期已完成申报,系统会提示“该纳税人重复申报,如有需要请进行申报错误更正

3.纳税人只有申请优惠、减免等相关资格审批,才能在录入申报表的时候填写减免税额等信息,否则系统给予提示,不允许录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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