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一、功能概述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
1)登录西藏电子税务局-【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点击进入界面。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系统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及需要报送的税源项目带出。
3.点击附表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打印版)
4.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申报成功,提示是否进行网上扣款
5.选择【是】,跳转到缴款界面进行缴款。
三、注意事项
1.由于该用例申报的所有数据均来自“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采集的信息,因此,只需录入纳税人相关信息以及税款所属期即可。
2.如需申报错误更正,必须先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修改相应的税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