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预缴申报
一、功能概述
异地销售不动产、异地出租不动产、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不动产所在地、建筑服务发生地进行增值税预缴申报。
二、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
1)登录西藏电子税务局-【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预缴申报】,点击进入界面。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
3.填写相关数据,确认数据录入无误,点击【申报】按钮
4.点击【申报】跳转到附加税计算页面。
5.点击【保存】,系统提示申报成功,提示是否调用网上扣款。
6.点击【是】,跳转到网上扣款界面,勾选税款记录,点击缴款。
三、注意事项
1.增值税预缴申报可以无种认定信息。
2.可以重复申报。
3.若一种预征项目里税种认定中认定了多条,取离申报时最近的那条数据申报,若时间相同,随机选择。申报后每种征收项目生成一条申报信息,即为申报时取的那条数据。
4.税种认定中纳税期限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