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票种核定
一、功能概述
纳税人可通过本功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发票票种核定申请,税务机关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并将核定结果推送给纳税人,同时向纳税人发放电子《发票领用簿》及《发票票种核定通知》。
二、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
1)登录西藏电子税务局--【办税中心】-【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点击进入界面。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点击增行增加票种或点击操作,选择已核定票种进行变更;维护购票人信息。
3.保存后,点击下一步跳转至附送资料上传界面。
三、注意事项
1.发票票种核定后,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凭《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到服务单位领购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然后到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
2.申请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还需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