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事项
一、功能概述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二、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
1)登录西藏电子税务局--【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事项】,点击进入界面。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系统自动纳税人基本信息和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编号,选择“实际经营期”、“到达日期”,选择“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缴纳税款情况”,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
3.点击【下一步】跳转至上传附送资料页面,上传附件资料点击【提交】,系统提示提交成功。
三、注意事项
保存申报表后,系统判断纳税人是否逾期申报,受理当日系统时间是否大于“证明有效期止日期”+10日,如大于,则系统自动触发“税收(规费)违法行为处理”流程。
1.录入纳税人识别号时,系统监控纳税人是否存在库存发票,如是,系统提示“该纳税人存在库存发票,请先办理验(交)旧,不予受理”。
2.录入纳税人识别号时,系统监控纳税人是否存在欠缴税金,所需监控的“欠缴税金”包括税收会计核算的欠缴税金与罚款,如是,系统提示“该纳税人存在XX属期的XX税种XX金额的欠缴税金(或罚款),不予受理”。
3.录入纳税人识别号时,系统监控纳税人是否还存在多缴(包括预缴、应退未退)税款,如是,系统提示“该纳税人存在XX属期的XX税种XX金额多缴(或预缴、应退)税款,不予受理”。
4.录入纳税人识别号时,系统监控纳税人是否存在未解除的发票担保信息,如是,系统提示“该纳税人存在未解除的发票担保信息,不予受理”。
5.录入纳税人识别号时,系统监控纳税人是否存在未办结事项,“未办结事项”是指已受理、已启动或已自动生成但未办结的系统信息,如是,系统提示“该纳税人存在XX未办结事项,不予受理”。
6.应在右上角身份切换模块,选择报验户切换,已报验户身份进行该业务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