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报告
一、 业务概述
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以及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人、扣缴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的同时,办理缴费登记。
二、 业务前提
纳税人未办理过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报告。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特定涉税信息报告——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报告
四、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中央“我要办税”,点击“查看更多”。
第一步:填写表单
录入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
第二步:预览提交
系统将提供纳税人预览填写的表单信息。
若有问题,可点击“上一步”进行修改;若确认无误,点击“提交”。
点击“确定”后,完成本事项申请。
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查看刚才填写的表单信息,可点击“撤销申请”撤销减免退税申请。
可在首页“我的待办”中查询申请受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