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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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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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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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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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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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编码 |
11310000002429003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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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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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 |
申请认定为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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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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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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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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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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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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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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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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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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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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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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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审批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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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系统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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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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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深度 |
网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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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3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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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2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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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状态 |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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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版本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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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适用范围 | 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的初审、推荐。 | ||
审批内容 | 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初审并推荐) | ||
权限划分 |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是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初审、推荐单位,负责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组织申报、受理、推荐和监督检查等,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承担日常管理工作。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10000002429003L2310100146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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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1.申报材料按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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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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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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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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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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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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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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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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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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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孵/毕业企业情况汇总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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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1 | 纸质 | 查看详情 | 必要 | ||
关于企业入孵条件及企业毕业条件的相关文件的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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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5 | 纸质 | 查看详情 | 必要 | ||
关于孵化器运营机构设置与职能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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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5 | 纸质 | 查看详情 | 必要 | ||
孵化器与合作的中介服务机构签署的为在孵企业服务的合作协议的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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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5 | 纸质 | 查看详情 | 必要 | ||
如申报专业孵化器的证明材料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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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5 | 纸质 | 查看详情 | 必要 | ||
拥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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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5 | 纸质 | 查看详情 | 必要 | ||
孵化器孵化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
不动产登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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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5 | 纸质 | 查看详情 | 必要 | ||
孵化器管理人员的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
教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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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5 | 纸质 | 查看详情 | 必要 | ||
接受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的培训证书的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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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5 | 纸质 | 查看详情 | 必要 | ||
孵化器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工商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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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0 | 电子 | 查看详情 | 必要 | ||
国家级孵化器认定申请报告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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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5 | 纸质 | 查看详情 | 必要 | ||
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5 | 纸质 | 查看详情 | 必要 | 下载查看 | 表格下载 |
申请文书名称
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文书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在申报通知规定的申报节点前,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设定依据
办理流程
办理方式
2.审查方式:采用书面审查、专家评审等方式
特别程序
专家评审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021)12345咨询途径
http://stcsm.sh.gov.cn/→互动平台→网上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1)12345投诉渠道
http://stcsm.sh.gov.cn/常见问题
问题:如何申报国家级孵化器?
解答:每年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的通知,提前准备并按照文件标准和要求进行申报。
问题:在网上申报时附件无法上传怎么处理?
解答:网上资料上传的附件大小需要控制在5M以内,附件较大的情况下,可以将文件名称进行序列编号,拆分过大的附件材料。
问题: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受理之后的流程有哪些?
解答:受理后由专家进行材料审查,并由市科委网上进行推荐名单公示,最后由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发文确定国家级孵化器名单。
常见错误示例
1、常见错误:在填报《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信息表》时,单位名称处填写单位简称或品牌名称。
正确做法:应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名称。
2、常见错误:在填报《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信息表》和其它材料时,未注意表中的单位,导致数值有误。
正确做法:应仔细核对表中的单位,如:“元”,“千元”,“万元”,“平米”,“万平米”等,避免数值有误。
3、常见错误:在孵化企业和毕业企业和实际标准不符。
正确做法: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的要求,核对名称中的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是否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