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税务局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流程说明

安徽省税务局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流程说明

38632020-04-05 08:14  95商服网
事项名称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申请条件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申请延期的申报期限之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办理方式 通办范围 结果送达
上门办理 网上办理 移动办理 自助办税终端 同城通办 省内通办 全国通办 窗口送达 网上查询 邮寄送达
办理材料 资料名称 填报须知 必报资料 条件报送资料 留存备查
3.23.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表样).docx

1.网上办理时,上传原件的电子件,在线填写(或上传)对应表单; 

2.窗口办理时,原件查验后退回,各项资料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签章。免填单的资料直接由纳税人签章确认。                                                                                            3.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是指因财务处理上的特殊原因,账务未处理完毕,不能计算应纳税额所导致的不能按时申报。

经办人身份证件

代理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时
代理人身份证件
办理时限 纳税人办理时限 纳税申报期限届满前。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对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1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3.23.1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空表).doc3.23.1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空表).doc 是否收费 到现场次数 网上办理深度 免填单
结果样本 3.23.1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表样).doc3.23.1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表样).doc 1次 三级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年第49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三十七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申报预缴税款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75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涉税事项和报送资料的通知》(税总函〔2017〕40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 )

 

 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税指南通用指南包含各类办税事项的办理方式、各级办税服务厅导航、工作时间、办理流程、收费标准,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可点击查看,安徽省办税指南通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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