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进一步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进一步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50022020-03-10 08:59  95商服网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昆明市进一步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

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昆明市进一步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

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昆明市进一步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要求,统筹推进我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不断提升便利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减环节。将一般性企业开办环节压减为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 3个环节,社保登记的申请合并到企业登记环节中。

(二)减材料。减少企业重复填报的文书材料表格,将一般性企业开办材料压缩成 8份。

(三)压时限。企业设立登记一个工作日即 8个工作时内办结,社保登记申请同步办理,公章、发票当天可领。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实现开办企业最快 2天可营业。

(四)降成本。促进公章刻制市场充分竞争,力争实现公章刻制费用稳中有降,鼓励以政府向公章刻制企业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免费刻章服务。

(五)优服务。实施企业开办线上一窗通和线下一窗通办提供快递送达和自助取件服务,优化开立银行账户服务。

二、具体措施

(一)推行企业开办线上一窗通建立全市统一的集申请受理、审批核准、结果反馈等环节为一体的企业开办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整合设立登记、印章制作、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加强信息共享,通过市政务服务网上平台与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进行对接,集成企业开办一窗通功能,实现昆明市企业开办申请统一服务入口、统一身份认证,以及企业开办的申请受理信息、办件环节和办件结果等数据的实时同步和共享,切实具备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的企业开办服务能力。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办。工作时限:2019 5 30日前)

(二)推广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推广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利用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技术实现申请人申请及登记机关审批全过程在线完成,申请人无需现场提交任何纸质材料即可完成企业设立登记,并在线领取电子营业执照,实现企业登记零见面(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工作时限:20195 30日前)

(三)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为所有市场主体发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市场主体取得主体资格的合法凭证,企业可以通过手机等智能终端领取、下载和使用。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印章制作、社保登记等相关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鼓励企业领用电子营业执照。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互联网+政务服务环境中的应用,逐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互通互认互用。(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管理局)。责任部门: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工作时限:2019 6 30日前)

(四)优化公章刻制办理环节。在市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一窗通办平台和一窗通平台上公示全市所有公章刻制企业名单、公章种类、公章材质和市场参考价格,提供可选网络支付服务功能。企业自主选择待设立后即可直接领取公章。鼓励印章刻制企业入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提供现场服务。进一步规范公章刻制行业管理,促进公章刻制市场充分竞争,力争实现公章刻制费用稳中有降,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政府向公章刻制企业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免费刻章服务。严格落实国务院明令取消公章刻制审批的政策规定,用章单位刻制公章无需到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备案手续。对不选择一窗通平台刻制公章的新办企业,只需持合法证明材料直接到已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章刻制企业,办理公章刻制业务。(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局,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工作时限:2019 5 30日前)

(五)优化申领发票流程。取消企业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补录,改为部分信息由税务部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自动生成,部分信息合并至实名办税、财务会计制度备案等环节采集。企业申领通用机打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可当场办理、当天领取。在重点行业和有使用需求的纳税人中加大电子发票推行力度。深入推进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进一步简并流程、提速审批,实现线上申请、线上核验,现场一次办结。企业只进行初次申领发票操作的,无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责任部门:市税务局。工作时限:20195 30日前)

(六)进一步完善社保登记服务。将社保登记经办服务纳入窗通平台,实现企业在办理设立登记时,即可同时填报企业参保信息、职工参保信息等,无须另行登录其他系统或平台。全面推行社保登记经办服务网上办理,简化整合办事环节、办事材料。

    健全数据应用和反馈机制,提升共享信息使用率,企业在线填报并确认的企业参保信息和职工参保信息,通过跨部门信息共享和部门内部数据流转同步办理企业社保登记,并将办理结果及时通过一窗通平台反馈企业。(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工作时限:2019 5 30日前)

(七)优化银行开户服务。优化银行开户服务,线上在一窗平台提供银行预约开户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线下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银行服务专区(牵头部门:市金融办,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局。工作时限:2019 6 30日前)

(八)推进企业开办线下一窗通办鼓励各地优化线下服务,将企业开办所涉环节和事项作为一项主题服务,全部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申请人可在一个窗口提交和接收所有办件。大力推行办件寄递、证票自助打印等服务,逐步实现不见面办理。(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局。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时限:2019 5 30日前)

(九)提供企业开办套餐服务。根据企业开办的实际需求,将企业开办事项进行合理搭配,提供企业设立登记+社保登记申请”“企业设立登记+社保登记申请+印章刻制”“企业设立登记+社保登记申请+印章刻制+发票申领等多种套餐服务供申请人选择。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时限:2019 5 30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商事制度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协调并负责企业设立登记环节的便利化改革,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负责本部门涉及环节和工作的便利化改革。

(二)加强实施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针对日益增长的涉企服务需求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大厅硬件配置,加强窗口服务人员队伍建设,配足窗口服务人员和资源,避免因为业务不熟、人员流动、人手不足等原因导致服务水平下降。要加强现场辅导、帮办,引导申请人更多通过线上办理业务,保障窗口服务顺利高效运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本系统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帮助一线人员全面掌握新流程、新方法,注重政策措施出台后实施情况的跟踪和评估,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三)加强督导考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开办企业便利化的工作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梳理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政策实施的精准性和覆盖面。市委、市政府将把开办企业便利化工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强化市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组对在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中监督执纪职能职责,保障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附件:企业开办流程图


附件

企业开办流程图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

市委目督办,滇中新区管委会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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