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截至2019年9月30日,重庆市共有14家单位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具体服务形式包括:14个互联网站,12个应用程序,2个论坛,36个公众账号,共计64个服务项。
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截至2019年9月30日,重庆市共有14家单位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具体服务形式包括:14个互联网站,12个应用程序,2个论坛,36个公众账号,共计64个服务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