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企业即时信息填报指南
一、公示时间及内容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二、公示程序
第一步:登录公示系统。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https://www.95ye.com/shop/10451.html),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登录页面;或通过“湖南企业年报”App,点击“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进入登录页面。
当前系统提供以下四种登录方式(“湖南企业年报”App支持前两种):
1、联络员登录。采用发送短信验证码方式,请确保手机可以正常接收;如备案的联络员发生变更,请重新备案联络员信息后再进行申报(联络员备案请参考“联络员备案须知”)。
2、个体工商户年报登录。通过备案手机号/经营者身份证号登录,请确保备案手机号/经营者身份证号无误。
3、CA证书登录。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公司办理证书申请及有效期延期(联系电话:400-6682666)。
4、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适用于已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
第二步:进入登录后首页,选择“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通过“湖南企业年报”App填报的略过此步)。
第三步:选择左侧目录中需要报送的信息项。
1、行政许可信息
如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情况,需在信息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
2、股东及出资信息
根据最新的章程填写,股东缴付出资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公示。
3、股权变更信息
根据最新的股权转让协议填写,将每一个涉及股权转让的股东(包括出售个人所有股份的股东)股权变更前后的比例和变更的日期,在股权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
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如有知识产权出质登记,需在出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
5、行政处罚信息
如企业受到行政处罚,企业需在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该处罚信息。
第四步:按填报要求填写需要公示的即时信息项,并点击“保存”。
第五步:点击“预览打印”检查填报内容或打印填报的即时信息,经确认填写内容无误后,点击“保存并公示”即完成即时信息的公示。
三、注意事项
1、企业应对公示即时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2、企业发现其公示的即时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可以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更正时间同时公示。
四、法律责任
1、企业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履行公示义务,且未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信息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
2、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日起3年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五、问题咨询
企业在公示即时信息时如遇问题,请拨打所属登记机关电话进行咨询。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0731-85693069
长沙市市场监管局:0731-89971648
衡阳市市场监管局:0734-8813136
株洲市市场监管局:0731-28817343、0731-28817325
湘潭市市场监管局:0731-52861645、0731-52861649
邵阳市市场监管局:0739-5325524
岳阳市市场监管局:0730-8215972
常德市市场监管局:0736-7223820
张家界市市场监管局:0744-8233656
益阳市市场监管局:0737-2218375
郴州市市场监管局:0735-2992038、0735-2992039
永州市市场监管局:0746-8356062
怀化市市场监管局:0745-2235974、 0745-2233215
娄底市市场监管局:0738-8329845
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管局:0743-8222926、0743-8513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