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名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政街15号
办公电话:010-61298500
传 真:010-69239096
通信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政街15号
邮政编码:102600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电话咨询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30
受理部门:区政府值班室接收转相关业务科室
联系电话:010-61298500
【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电话投诉、信函投诉
受理部门:联络科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30
联系电话:010-61298500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政街15号
邮政编码:102600
电子邮箱:qzfllk@126.com
程序标准:1.信函受理:2个工作日内签收确认;
2. 电话受理:当日受理;
3.调查处理:45个工作日内办结;
4.延长答复: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办理时限内办结的,延长15个工作日,并书面通知投诉人;
5.办结答复:在规定时限内,向投诉人出具书面办理意见。
部门职责:
1.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2.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3.研究镇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以及其他机构请示(商洽)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承办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4.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镇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协助安排区政府领导参加的重要政务活动;负责区政府公务接待及后勤保障工作。
5.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文件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镇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及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反馈和协调工作。
6.负责联系人大、政协相关工作,组织区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建议案、委员提案。
7.负责区政府外事工作的管理。
8.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建议。
9.负责搜集、编辑、整理《大兴信息》、《大事记》刊物和市信息上报、接收工作。
10.负责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有关工作。
11.负责驻区中央、市属单位的联系、沟通、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友好城市、对口支援单位的日常联系以及友好城市、对口支援单位和其它外省市到我区考察交流的接待服务工作。
12.办理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