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10-51069428 传真:010-51069707
职能:受理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投诉;依法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制假贩假的案件;指导各工商所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工作制度,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